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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关于开展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微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4

各学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我校“微专业”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湖北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及恩施州特色产业发展(如大健康、生态文化旅游、硒食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需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鼓励各学院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就业需求旺盛领域,以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为核心目标,设计与开设“小而精、专而新、强应用”的“微专业”。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的示范性“微专业”,形成具有恩施学院特色的就业能力提升“微专业”课程群。

二、建设类型

“微专业”建设是以促就业为目标,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核心能力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群。各学院应面向市场、结合实际需要开设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等多类型“微专业”。

(一)急需紧缺型。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减少的相关专业学生,优先瞄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低空经济以及民生服务保障等急需领域,拓展现有人才培养内涵,帮助学生跨越专业壁垒,向紧缺岗位迁移。

(二)应用技能型。主要面向就业竞争力不足相关学生,围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设置课程,鼓励“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模式,帮助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三)交叉复合型。鼓励学院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聚焦科技革新和产业发展趋势,围绕未来产业和战略性产业发展人才需要等设立“微专业”,促进知识的融合创新。

三、申报要求

1.精准对接需求

(1)申报学院需深入开展人才市场需求调研(可结合校园招聘、访企拓岗、校友反馈、行业报告等),明确目标就业岗位群及所需的核心能力。

(2)聚焦本院就业质量有待提升的专业或学生群体需求,论证设置“微专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鼓励面向相关专业学生,特别是高年级学生,引导其选修“微专业”以增强就业竞争力。

2.规范建设标准

(1)培养方案:科学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教学安排、考核方式等。方案需体现“小学分、跨学科、强实践、灵活性”特点。

(2)课程体系:核心课程原则上为3-10门,总学分控制在10-25学分左右课程内容需精炼、前沿、实用。

(3)教学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考核方式应多元化,注重实践能力和学习成果评价。

(4)师资队伍:组建高水平、跨学科的教学团队,鼓励引进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探索建立“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

(5)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招生选拔、教学运行、学籍管理、质量监控、学分认定与证书发放等制度。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3.探索共建共享

(1)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整合优质教学资源。

(2)大力推动校企协同:积极引入行业龙头企业、特色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微专业”共建。合作开发课程、共建实践基地、提供真实项目案例、选派企业导师。探索开设“微专业”校企合作试点班。

(3)鼓励利用校内外实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培训基地等资源开展实践教学。

(4)探索“微专业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行业认证证书”的“1+X”证书模式,提升学生就业“含金量”。

四、申报程序与材料

1.学院论证与申报

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充分调研论证,确定拟申报的“微专业”方向,组建教学团队,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

2.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7月31日前,将学院拟申报的微专业名称、专业负责人提交至教务处;8月15日前将《湖北省高校“微专业”备案汇总表》(附件2)、《湖北省高校“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3.学校评审与推荐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评审通过的“微专业”,经学校批准后,按要求向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微专业”建设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申报。要紧密结合学院实际和市场需求,科学论证,凝练特色,确保申报质量。教学、学工、就业等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校“微专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联系人:教务处刘思蔚老师,联系电话:13594827853

附件:1.湖北省高校“微专业”重点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清单

2.湖北省高校“微专业”备案汇总表

3.湖北省高校“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