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教务处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增设新专业(参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应针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体现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科学规范的专业建设方案,专业设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
2.新申报专业应依据学院“十四五”学科专业规划进行申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急需专业。加强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合理调整。可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附件4)。
3.申报学院在申报前,需对专业设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1-2轮论证,论证会需邀请该专业领域校外专家、行业企业专家、校内专家等参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保证新增专业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湖北恩施学院2022年专业设置情况,参见《湖北恩施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附件5)。
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6)、《2023年拟申报本科专业建议方案》(附件7)及《湖北恩施学院2023年度新专业申报信息表》(含撤销、复招)(附件8),其中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还需填写备案专业Excel相应表格(附件9),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填写审批专业Excel相应表格(附件10)。学院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该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阐述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
2.专业论证。学院、学校分别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专业负责人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就专业前景、办学条件及建设规划等作简要阐述,并就专家提问进行答辩。
3.公示提交。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报校委会同意后,确定2023年度本科新专业申报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教务处组织专业负责人进行新增专业系统申报。
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23年4月20日 |
确定拟申报、撤销、复招本科专业 |
各二级学院确定拟申报、撤销、复招本科专业。 提交(附件8) |
2023年4月29日之前 |
完成第一轮新增本科专业论证 |
各学院自行组织(需聘请校外校企专家参与论证) |
2023年4月30日 |
专业负责人初步完成专业申报材料 |
提交申报材料(附件6、7、9、10)至教务处 |
2023年5月8日 |
第二次论证会 |
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新增专业论证 |
2023年5月9日-5月19日 |
专业负责人修改申报材料 |
提交修改材料(附件6、7、8、9、10)至教务处 |
2023年5月20日 |
教务处将2023年拟申报本科专业上报校委会 |
校委会进行第一轮审议 |
2023年5月21日 |
专业负责人完善申报材料 |
提交修改材料(附件6、7、8、9、10)至教务处 |
2023年6月8日 |
第三次论证会 |
教务处组织各学院新增专业论证会 |
2023年6月15日 |
教务处将最终确定新增本科专业上报校委会 |
校委会进行第二轮审议 |
2023年6月16日-30日 |
专业负责人完善申报材料(碎片化反馈意见、修改材料阶段) |
提交相关材料(附件6、7、8、9、10)至教务处 |
2023年6月25日 |
2023年拟新增本科专业公示阶段 |
教务处组织2023年新增本科专业名单网上公示 |
2023年7月 |
教务处组织专业负责人进行新增专业系统申报工作 1.备案专业: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 2.审批专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s://zwfw.moe.gov.cn/?isUnifiedLogin=1 |
2023年9月 |
提交新增专业补充材料 |
二级学院、教务处完成补充材料的撰写和填报 |
注: 1.工作进度按此时间表执行,后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excel表格,请各专业负责人保持原有格式,不要随意调整格式、字体等。 3.所有相关材料请按时提交至教务处陈胜龙处,微信或企业微信均可,联系电话13227476416,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
5.湖北恩施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版)
7.2023年拟申报本科专业建议方案
8.湖北恩施学院2023年度新专业申报信息表(含撤销、复招)
9.备案专业excel模板
10.审批类专业excel模板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