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国务院令第151号)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示范引领全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学校启动了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经教师自主申报、校外专家评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共14项教学成果获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1项,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湖北恩施学院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