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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为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活动,持续推进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5〕6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鼓励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立项1项(未被学校推荐的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将自动列为一般项目评选),由学校择优推荐。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以外的均为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且只能负责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结题。项目申报团队参与学生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并有明确分工;已有往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或校级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鼓励跨系、跨专业、跨年级 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和违纪记录。

3.每个项目应配备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具有行业背景或具有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担任。

4.项目选题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从上述三类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选题遵循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项目过大、偏难。

(四)项目立项与资助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申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并确定国家级、省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立项名单。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于获批立项的项目,在项目评审通过结项后,给予国家级项目1万元/项,省级项目0.5万元/项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经费支持按项目获批最高级别核算,不进行累加,以票据报销形式发放。

(五)申报材料

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档各一份至教务处608B办公室黄曦茜老师处。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618

(六)奖励设置

凡审核立项的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置换1学分、团队成员置换0.8学分。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核算15个标准课时量。

凡审核立项的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置换0.8学分、团队成员置换0.5学分。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核算10个标准课时量。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5年大创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范围为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立项申报的省级项目(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结题范围的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和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可选成果如下(至少满足一项):

1.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学术著作1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并标注“xx年湖北恩施学院xx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项目编号为:xxxx”。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2.项目负责人申请1项发明专利(需通过初审)或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外观设计专利/版权登记证书或获批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均为“湖北恩施学院”,成果为软件著作权的项目须提供“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

3.该项目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级及以上奖项,须提供参赛材料及获奖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为参赛团队负责人。

(三)奖励设置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对于获批立项的项目,在项目评审通过结项后,给予国家级项目1万元/项,省级项目0.5万元/项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经费支持按项目获批最高级别核算,不进行累加,以票据报销形式发放。

凡审核结项的国家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置换2学分、团队成员置换1.5学分。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核算15个标准课时量。

凡审核结项的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置换1.5学分、团队成员置换1学分。指导老师每个项目核算10个标准课时量。

(四)结题报送程序

项目申请人结题验收材料至教务处608B办公室黄曦茜老师处。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618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立项申报省级项目名单

    3.湖北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