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国务院令第151号)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80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
经各教师自主申报、校外专家评审,共有14项教学成果获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1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月21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图书馆608B)
联系电话:邓琦琪15972702479
附件:湖北恩施学院拟获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