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总结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做好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遴选和2026年第十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第三届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主要围绕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申报的教学成果须经过1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成果,冲击省级乃至国家级奖项的成果。
5.已获得省级和校级一等奖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申报材料
申报团队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附件2)(成果总结含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学院汇总后,于时间节点前统一提交《湖北恩施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5)、《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教师申报材料至教务处喻盟然老师处(办公地点:图书馆608B,联系电话:13532289252)
四、申报数量
申报项目数量不设上限,鼓励学院积极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不含校级一等奖)可优化改进后继续申报。
五、工作计划及材料报送
六、工作要求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重要措施,对于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深化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切实发挥好教学成果奖的激励导向作用。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
3.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5.湖北恩施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名单汇总表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