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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一、主考:刘杰书

二、副主考:马晓红

三、巡视:冯国宣、贺友桂、李岍、孙云超

四、考办人员:高媛媛、龙桂群、陈千慧、陈胜龙、王静雅、黄曦茜

五、考务办公室:教务处(图书馆706)

考试安排

1.2021全校通识课期末考试将于18周星期一、星期二(2021122712月28进行,考试安排见附件。

2..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科负责组织,考试时间为第十八周周二下午至十八周星期五;通识课试卷装订完毕后交到相应开课学院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装订完毕后交到相应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3.考查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随堂组织,任课教师考核完毕必须将成绩册、样卷、学生答题内容等装订后交所属二级学院存档备查,大学生心理健康、创新与创业、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装订完毕后于元月10日(二十周周一)前交教务处706办公室陈胜龙老师。

七、要 求:

1、第一监考教师请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图书馆706领取试卷,第二、三监考教师到考场组织好学生并调整座位,做好考前清场,要求学生将包物、与考试相关的复习书籍、资料草稿纸放到指定位置,并管理好手机。

2.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开考前必须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和考试课程,确认无误后按规定时间分发试卷。考试过程中,组织所有考生填写《湖北学院考试签到表》并检查学生的证件,一旦发现替考,扣押相应证件待考试完毕后移交考务办公室处理。考试完毕后,必须准确核对试卷份数与考生数后将试卷收集装袋,并认真详实填写《湖北恩施学院考场记录》及试卷袋上应填写的内容最后按试卷袋备注送交相应的科室。

3.认真检查考场秩序和纪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一旦发现考生作弊,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如实将作弊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上,并要求考生本人在《考场记录表》上签名(如拒签要作记录),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违纪作弊证据及考场记录表及时上报考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