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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期间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6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2019年9月下达的《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原则上按原计划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共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对学生进行远程指导。现就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指导教师可通过信息化手段远程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在论文选题、开题、实施和撰写等环节给予学生全方位、全过程指导,并作记录留痕。要求学生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对所选定的某个理论或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在广泛阅读、调查、实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成果撰写成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准确、语言流畅、条理清楚、结构完整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论文初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保证毕业论文质量达到较高水平。毕业论文撰写格式可参照《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印制规范》要求,按统一格式打印(A4)、装订成册。

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学校将于3月16日-27日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教务处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学校决定引用“Gocheck论文引用检测系统”用于本届毕业生查重。采取学生自检—二级学院全检—教务处抽检—答辩后定稿自查—教务处全检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于4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自检,5月15日前完成终稿查重,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四、做好论文答辩工作

鉴于目前受疫情影响,可以采用论文预答辩、评审可适时调整时间安排,必要时通过视频会议进行。毕业论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各学院须在答辩前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要求学生答辩前进行论文查重检测(学生持检测报告申请答辩,相似度高于30%不得参加答辩)。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工作的必经环节,各单位不得以集体答辩或随机抽号等形式组织答辩,不得让论文答辩工作流于形式。论文答辩工作务必于5月30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收集、整理答辩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电子稿并将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电子版分专业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每篇论文电子档命名方式为:“学院_专业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_指导教师”。后由教务处统一对所有答辩合格的毕业论文再次进行查重,凡查重所得相似比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各二级学院于5月6日前将答辩工作安排表电子档(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于6月1日前报送各专业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附件3)及评分表电子档(附件4)至教务处,相应纸质版材料返校后递交。

五、成绩评定与评选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应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审。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按要求(另行通知)评定出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参加校级及以上级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六、材料整理与工作总结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总结论文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经验,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形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于2020年7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1:关于开展 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的通知

附件2: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附件3: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附件4: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表

                                      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