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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学院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鄂教组秘函〔2024〕1号)通知要求,决定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及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围绕落实《总体方案》有关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中的重点、难点改革任务,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立足发现问题、及时检验成效、不断总结复盘,有效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形成好落地、可复制、易推广的教育评价改革方式方法和路径,加快构建适应教育强省建设需要的教育评价体系。

二、试点内容和形式

试点分为综合试点和项目试点两类,试点内容分别为:

(一)综合试点

主要围绕改革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用人评价中至少两个方面,进行覆盖全过程、协同多主体的系统集成改革探索。

(二)项目试点

主要聚焦教育评价改革中某一个重难点领域或某一项具体任务,积极开展改革探索。具体项目内容可从《湖北省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见附件1)中自主选择,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

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项(综合试点项目试点)。

1.学校遴选

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质量从优的原则,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重点从工作基础、能力意向、改革方案、具体措施、预期成果以及条件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定项目名单并予以公布,择优推荐至中共湖北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

2.试点实施

试点期限一般为2至3年,试点满1年及结束后,分别开展阶段评估、试点总结,形成制度或可复制的规范性做法。试点实行动态管理,对实施不积极、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将及时以督促,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组织申报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申报试点。

各二级学院请于4月15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教务处黄曦茜老师处。

(二)加强工作统筹

各二级学院要将推进试点工作与其他教育改革试点结合起来,增强改革政策取向的一致性、改革力量的协同性。同时,试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

(三)加强保障支持

各二级学院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安排等,加强工作保障。


附件:1.湖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

      2.湖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书

      3.湖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申报汇总表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