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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后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7

各教学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新要求及《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工作日程安排表》,为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秩序稳定,现对2020年秋季学期后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本学期所有年级的理论、实验、实训等教学活动要求在第十七周星期日(2020年12月27日)前全部结束,各教学单位可以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做好本学期教学安排,按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上规定的课程教学任务及总学时。

2.本学期所有年级的课程期末考试和考查工作必须在第十八周周20201231日)前全部结束。公共课期末考试由教务处集中组织,考试时间为第十八周周至周;学科基础课、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其中第十四周之前结课的课程在第十六周前完成考试。所有考查课均由任课教师在十八周前组织完成考核。

   3.成绩登录及报送工作。全校所有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成绩务必于第二十周周2021年1月17日)前登录完成并提交。

   4.2020年度教师工作量统计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215日。

   5.2021年春季学期开课计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在第十五周前完成,春季学期课表编排等工作在二十周结束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