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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育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挖掘梳理我校各类课程中的思想政治育人元素,使全体教师、各项教学活动与教书育人同向同行,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第三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师德师风良好,热爱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能够运用理念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教学;

(二)鼓励各项教学奖励获得者、专业带头人率团队申报并实际主持课程建设;

(三)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开设的课程(不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

二、课程建设目标

以推动“三全育人”为目标,在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中,分层、分批、分类建设,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充满德育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课程,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群”,培育一批具有亲和力和影响力的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总结推广一套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形成“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生动局面,丰富学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

三、课程建设计划

以立项方式支持建设20门课程,每个学院至少申报2门,建设周期为2年。对教学质量高、效果好的课程,将优先推送评选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

四、组织与实施

教务处负责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制订课程建设、遴选和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课程思政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二级学院负责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思政项目的培育、建设和使用,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负责课程建设与使用的具体工作。

五、课程建设基本要求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主渠道、主阵地地位,着力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着力将教书育人内涵落实于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之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在知识传授中强调价值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程教学的全过程。

(二)专业类课程、综合素养类课程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保持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三)教师应对课程内容进行梳理,挖掘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同时,应注重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评价方式的改革,鼓励学生创新,以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

六、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建设2年周期满后,应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一份标准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二)一份合格的教案。根据上述教学大纲编制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案。

(三)一份完整的课件。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份完整的课件。

(四)一套能体现改革成效的课程建设材料,包含:2份课程思政教学案例、5个紧扣课程思政主题的微课视频(单个视频5分钟左右)、1次示范公开课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1次集体备课或教学研讨会、其他教学活动资料(文字及高清照片)等;学生修读本课程后的反馈及感悟;其他可体现改革成效的材料。

七、保障措施

(一)学校对列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给予1万元建设经费(从二级学院划拨)。前期建设经费0.5万元,经中期检查通过后,再划拨0.5万元。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课程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三)对于建设完备、育人效果好的课程,优先推荐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八、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各学院务必以院为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统一将材料(双面打印)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408452155@qq.com,以便于学校组织召开评审推荐会及开展后续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需报送材料如下:1.《湖北恩施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2.《湖北恩施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立项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19986714190,联系人:黄曦茜。

附件:

1.湖北恩施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湖北恩施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单位推荐汇总表

湖北恩施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7日